40%不合格率背后
國家環保部近期公布了2009年度
環評機構抽查結果,20個省(自治區)的75家環評機構中,30家機構出現質量或管理問題,
不合格比例高達40%。其中違規違法情節最惡劣的江西、吉林、湖北、云南等四省的四家環評機構被取消環評
資質。
云南路宏
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其一。環保部指責該公司對一
項目的
環境影響報告書“
編制質量較差;多項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由環境影響
評價工程師主持編制;未按時填報年度業績”。
難逃嫌疑的是,該公司竟是一環境在線
監測儀器設備在昆明銷售的總代理。“因被取消了環評資質,我們業務肯定受到了影響。”該公司一人士事后訴苦道。
而比環評機構失范更普遍的現實是,環評機制的失位。8月16日環保部一日通報兩則環境違規事件,神東煤炭分公司大柳塔
煤礦未經環保
審核擅自擴大產能,天津榮程聯合鋼鐵集團公司一座1200立方米高爐擅自動工
建設并擅自投產,
均屬典型的“先上車,后補票”,視環評程序于無物,置環評機構于虛設。
綜觀
中國環境治理的歷次“風暴”,譬如2005年元旦,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等三十余家大型
企業違法開工項目,2007年,啟用“
區域限批”利刃,叫停涉及1123億元的82個嚴重違規項目,最普遍的情節也均是企業繞過環評程序擅自作為。
風暴頻頻,故伎屢屢重演,在法學家李楯眼里,即便環保部自曝40%環評機構不合格的家丑,風暴之后仍會一切如常。
先天缺陷,自斷生路?
“因為中國環評體制存在先天缺陷”,李楯直言。
今年73歲的他,曾是清華大學以及人民大學的法學教授,多次參與和環評相關的法律的調研和起草,見證了中國環保法律迄今的歷史,如今卻持著悲觀論調,“現行的環評體制缺陷明顯,且一時難以剔除”。
1979年9月,全國人大以原則通過和試行的形式通過我國首部環保法,項目環評隨之啟動。李楯說,正因是項目環評,而非
規劃環評和決策環評,加上每一個項目背后又或多或少夾雜政府利益,而環評機構看政府眼色,決定一些環評是否通過,既不是科學的客觀標準,也不是市場經濟的規則,而是社會轉型中一些違背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部門利益和企業利益的要求。所以,“
一個環評機構所做的環評,如果不能滿足這種強勢利益體的要求,它就不可能得到環評項目,它自己也就斷了生路”。
李楯還說,甚至一些政府部門與開發商聯手給
工程披上官方背景的外衣,發出足以影響決策的強勢聲音,“曾有地方領導在環評會上明確說,‘對這個工程大家可以充分發表意見,但工程要上是已經決定了的。’”
民間NGO——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關注環評已有多年。2004年,他在耶魯大學做訪問學者期間,就中國與西方環境體系對比研究后發現,
信息公開是中國環境進程中與西方差距最大的——公眾無法知情、參與和監督。因為對外封閉,所以,很多環評只不過是走過場。他主張環評要從純粹
技術過程轉變成一個公眾參與決策的過程,有必要將環評細節全公開,包括
專家名單以及專家意見,“一旦通過環評的項目出現問題,這些簽名同意通過的所謂專家將會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環保部一位官員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直指問題另有根源,
項目環評其實就是末端環評,在官員的潛意識里已經決定是要上的,而在國外,項目環評之前,還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規劃環評和決策環評(又稱戰略環評)。他舉例說,現在國家大力發展汽車,尤其私家車盛行,其對拉大GDP作用不言而喻,但這一宏觀決策背后諸如交通壓力、汽車尾氣、環境容量等嚴重問題似乎無人評估或被忽視。
2002年12月28日,環評法得以通過,對項目環評、規劃環評均有明確規定,但仍未提到戰略環評 (又稱決策環評)。
現實是,中國環評仍多局限于建設項目環評層面,而建設項目又處于整個決策鏈(戰略、政策、規劃、計劃、項目)的末端,所以只能補救小范圍的環境損害,無法從源頭上保護環境,也不能指導政策或規劃的發展方向,更不能解決開發建設活動中產生的宏觀影響、間接影響、二次影響、累積影響。
時任國家環保局副局長的潘岳曾痛心列舉,中西部省區在做能源、電力、重
化工基地建設規劃時,由于沒有考慮到發展這些重
污染行業必會與脆弱的
生態環境產生尖銳矛盾,尤其是區域內有限的淡水資源根本無法支撐如此規模的開發活動,現已造成了幾代人都難以恢復的生態問題。
何日脫鉤、脫利?
李楯曾參與四川都江堰紫坪鋪水庫項目環評。紫坪鋪水庫是國家西部大開發“十大工程”之一。十年后他對該項目環評記憶猶新。修建這座水庫早有計劃,2000年底打算動工時發現項目環評已經過期,于是,有關方面組織專家重新做環評。結果因為涉及諸多問題,該項目環評被否,他就投了反對票。
次年,四川方面再次組織環評,李楯未獲邀請,后來得知該項目順利通過。2008年汶川地震中,紫坪鋪水庫一度廣受爭議。類似這樣“先否定后通過”的例子不在少數。
當然,也有項目在環評階段被直接否定的。2007年11月,《金沙江中游河段阿海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在網上公示,15天為限,征求公眾意見。
作為民間意見起草牽頭人的馬軍仍記得,NGO和專家迅速行動,歷時半月,收集、歸納依據,提出反對意見,最后該項目竟被叫停。
但更多時候,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沖動遠高于
環境保護的動力。環保部一官員告訴南方周末,
盡管國家一再控制“三高”企業,但地方政府在電力、化工、造紙等領域大干快上的積極性有增無減,最后導致生態容量全線潰敗。
來自國家環保系統的一組數據顯示,至2007年,全國大部分省級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只有70%左右,地市級只有40%左右,部分地區縣以下企業和鄉鎮企業僅為20%左右。
而這所謂的執行率中,也難免魚龍混雜。環保部有關人士表示,全國一千余家環評機構中,除各級環保部門下設有環科院外,還有水利部、交通部、鐵道部等下屬的各類研究院,甚至大學也都設有事業
單位性質的環評機構,部門利益逼迫行業保護,也就很難出現有真正意義上的第三方環評機構了。不過,目前,環保部正大力推進環評改革,
力圖讓環評機構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徹底脫利”,確保環評審批不受利益干擾,其阻力之大不難預見。
環保部上述官員坦言,“其實,當下中國的環保正在渡大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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