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2016.8
目 錄
一、建設項目概況
1、建設項目地點
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大連市旅順口區龍頭街道東北山村,暢達路沿線東側,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廠區現有下車間內。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廠區廠界東北側約25米是東北山村的社區服務中心大院,東側與居民住宅最近距離約10米,南側與居民住宅最近距離約12米,西側隔暢達路對面是蔬菜大棚,與西南側的居民住宅最近距離為55米,北側與一座磨坊相距約38米。具體位置見下圖。
圖1 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
2、項目背景
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本木業公司)為日本獨資企業,成立于1995年7月,所在地為大連市旅順口區龍頭鎮東北山村,廠區占地面積27000m2,1997年建成投產,建筑面積600 m2;經過兩次擴建,現建筑面積8525.2m2,主要從事日式家具生產,目前年產12000套。
根據《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連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底前,結合城市發展,逐步取締熱電聯產范圍內具備條件的2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域取締建成區內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2017年,城市所有建成區、重點區域國家級開發區實現“無煤化”。禁燃區內除滿足國家排放標準的國家電廠及滿足環保要求的部分大型集中供熱熱源外,禁止燃燒原煤、蜂窩煤、木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所本項目自1997年以來,分別于1999年、2004年進行了兩次增資擴建廠房和生產規模,2006年、2016年分別對鍋爐進行兩次改造,2015年在原車間內進行改造,增設噴涂生產線,已于2015年9月投入運行。本次評價將對項目技改前后的全部建設內容進行全面的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將下車間的員工食堂設施拆除,改建為員工就餐處,以及噴漆間、干燥間和化學品庫,噴漆間、干燥間的建筑面積共約為385m2,化學品庫建筑面積約為10m2。噴漆間設有2個排氣筒,干燥間設有1個排氣筒。
3、主要建設內容、生產工藝、生產規模、建設周期和投資
項目名稱: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
建設性質:技改
建設單位: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
項目總投資:80萬元人民幣
建設地點:位于大連市旅順口區龍頭街道東北山村,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廠區現有下車間內
本項目設備明細見表1。
表1 本項目設備明細表
4、與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規劃環評的相符性
(1)產業政策符合性
根據2013年2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公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的決定》修正),本項目噴漆工藝不涉及鼓勵類、限制類或淘汰類內容,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
(2)規劃符合性
本項目位于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廠區現有鍋爐房內,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旅順口國用(99)第12040號),坐落于旅順口區龍頭鎮東北山村,地號為2/4/12-40,土地使用權人為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用地類型(用途)為其他,使用權面積為27000m2。本項目選址符合規劃。
(3)環保政策符合性
環保部公告 2013年第31號文規定:鼓勵使用通過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環保型涂料、油墨、膠粘劑和清洗劑;根據涂裝工藝的不同,鼓勵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環保型涂料;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中,應采取廢氣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與逸散,并對收集后的廢氣進行回收或處理后達標排放。對于含低濃度VOCs的廢氣,有回收價值時可采用吸附技術、吸收技術對有機溶劑回收后達標排放;不宜回收時,可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生物技術、吸收技術、等離子體技術或紫外光高級氧化技術等凈化后達標排放。
企業對噴漆廢氣配備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裝置,并保持封閉運行后,可符合環保部公告 2013年第31號文的規定。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環發[2011]19號文規定: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
本項目危險廢物均交有資質單位處理,按危險廢物的接管程序管理危險廢物,符合環發[2011]19號文的規定。
二、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1、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環境現狀
略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1)大氣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確定評價范圍為以建設位置為中心,半徑為2.5km的圓形區域。
(2)地表水環境: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中的有關規定,對地表水評價等級的劃分是依據污水水質的復雜程度、污水的排放量及受納水體的實際環境功能特征而劃分的。員工的生活污水產生量很小(低于200m3/d),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軟化水系統廢水全部用于沖渣、抑塵,不排放。因此本項目的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低于三級,水環境影響僅進行簡單的環境影響分析,簡要說明所排放的污染物類型和數量、排水去向及污水的防治措施等。
(3)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屬III類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感。因此,確定評價等級為三級。
(4)聲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評價范圍為建設項目廠界外200m范圍內。
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及擬采取的主要措施與效果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及達標分析
(1)廢氣
噴漆間及干燥間設置排風系統,噴漆廢氣經過濾、吸附處理后由專用排氣筒集中排放,干燥廢氣經吸附處理后由專用排氣筒集中排放。根據對1#與2#排氣筒的等效排氣筒1equ#和3#排氣筒的廢氣排放進行分析,污染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可滿足《企業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家具制造行業標準限值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根據廢氣影響預測分析,在敏感目標處污染物濃度疊加值,顆粒物的預測濃度低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GB3095-2012),甲苯、二甲苯的預測濃度均低于《前蘇聯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CH 245-71)中最大允許濃度標準,VOCs在敏感區處的預測濃度低于《前蘇聯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CH245-71)中醋酸丁酯/醋酸乙酯的最大允許濃度標準,不會對敏感目標產生污染影響。
(2)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新增員工的生活污水,項目建成后,需增加員工20人,新增生活污水96t/a,主要污染物為COD、SS、NH3-N、TP、TN。目前,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至大連旅順城市污水處理廠或中轉泵站進行深度處理;大連旅順小孤山污水處理廠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大連旅順小孤山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可以滿足環保要求。
(3)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噴漆前打磨產生的廢漆渣、油漆使用后產生的廢油漆/稀釋劑桶,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以及新增的員工生活垃圾。
1、廢漆渣:漆面打磨產生的廢漆渣屬于危險廢物,應集中收集、暫存在危廢庫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集中處置。
2、廢油漆/稀釋劑桶:廢油漆/稀釋劑桶屬于危險廢物,應集中收集、暫存在危廢庫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集中處置。
3、廢過濾棉:廢氣處理時產生的廢過濾棉屬于危險廢物,應集中收集、暫存在危廢庫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集中處置。
4、廢活性炭:廢氣處理時產生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應集中收集、暫存在危廢庫內,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集中處置。
5、員工生活垃圾:因新增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垃圾清運車運至市政指定垃圾處理場。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經以上處置措施后,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污染影響,可以滿足環保要求。
(4)噪聲
根據預測分析,項目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生產設備噪聲傳至南、北、西、東廠界的最大值與本底值疊加后,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根據在周邊敏感保護目標處的噪聲預測,預測值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1類標準。敏感目標的噪聲級增高量不超過0.03 dB(A),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會對周邊敏感目標產生噪聲污染影響。
由此可見,本項目各項污染物均可做到達標排放。本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見表2。
表2 污染物排放總量統計表
2、能夠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
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
(1)廢氣:VOCs:0.3t/a;
(2)廢水:COD:0t/a;氨氮:0t/a。
因此,建議申請總量指標為:VOCs:0.3 t/a。
3、外排污染物不會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根據環境影響預測結果,本項目廢氣對周邊環境有一定的濃度貢獻,但是排放量有所減少,經預測,廢氣對環境敏感點的最大小時落地濃度均低于標準限值,對敏感點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因此不會改變周邊大氣環境功能。
本項目生產廢水為生活污水,對周圍水環境不會產生污染影響。
根據環境影響預測結果,本項目建成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了妥善處置和利用,可做到零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影響。
本項目位于小孤山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一般控制區內,本項目所屬行業不屬于大連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中禁止行業,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廠區內生產活動均符合大連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
因此,本項目嚴格采取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預防措施,產生的污染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當地環境質量仍能達到區域環境功能要求,不會對小孤山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產生任何不良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基本符合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夠達標排放,外排污染物不會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環境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對本項目持支持態度,無人反對。
因此,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增本(大連)木業有限公司
地址:大連市旅順口區龍頭街道東北山村
郵編:116000
聯系人:孫科長
電話:0411-86281725
評價單位: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蘇州高新區鄧尉路9號1幢1802室
郵編:116000
聯系人:陳工
電話:0512-680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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