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南納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保山欣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報告書已編制完畢。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公示,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告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保山欣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建設項目 項目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水寨鄉棕元村大平坦安置點旁2號地塊 建設單位:保山欣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項目概要:本項目主要建設廠房、倉庫、綜合用房、堆場、加工區等,配套建設供水、供電、硬化、消防、環保等附屬工程,主要購置及安裝切粒機、輸送帶、離心機、粉碎機等設備,建成后達年利用廢舊塑料生產30000噸聚丙烯顆粒的建設規模。 二、環境影響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對策 1、施工期 (1)施工期廢氣 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粉塵、揚塵、機械尾氣。通過對運輸道路及時清掃和澆水,控制車速,車輛駛出場地時對車輪進行沖洗,使用請況較好的設備,可有效降低揚塵對環境的影響。 (2)施工期廢水 本項目施工廢水通過沉淀回用于施工或降塵,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綜合利用。 (3)施工期固廢 本項目建筑垃圾中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固廢應回收利用,其余按照當地渣土管理部門的要求運至到指定地點安全堆放,不會對區域環境構成明顯影響。 (4)施工期噪聲 通過預測,項目施工噪聲對周邊敏感目標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項目施工期應加強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將高噪聲設備遠離敏感點布置,同時采取相應減噪措施后,噪聲對敏感點的影響不大。 2、運營期 (1)運營期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原料裝卸、分選工序產生的粉塵、熔融擠出拉條工序產生的熔融廢氣;原料堆存過程中產生的惡臭、項目員工食堂廚房產生的油煙廢氣。 塑料熔融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并由高效旋流噴淋塔+等離子光氧催化一體機+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排氣筒外排,外排污染物可達到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 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包括原料倉庫裝卸、分選粉塵及原料堆存臭氣,再生塑料異味,集氣罩未收集的非甲烷總烴,再生塑料異味。裝卸、分揀粉塵產生量較小,影響范圍主要為原料庫內;集氣罩未收集的非甲烷總烴通過合理布局,由車間通風外排;原料堆存臭氣通過建設封閉倉庫,加強車間通風,對環境影響很小。 油煙廢氣采用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樓頂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2)運營期廢水 項目生產生活廢水和噴淋廢水進入廠區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對渭西河水環境影響較小。 (3)運營期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舊塑料夾雜物;熔融擠出工序產生的廢過濾網;熔融擠出拉條產生的不合格殘次品;廢活性炭;廢水處理系統柵渣及污泥;設備維修固廢;生活垃圾等。 廢舊塑料夾雜物、柵渣及污泥、含油廢手套及棉紗、不合格產品、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置;廢過濾網定期外售給有相應資質的廢品回收站處理;廢機油、廢燈管、廢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置。項目產生固廢對外環境影響很小。 (4)運營期噪聲 本工程主要噪聲設備有切粒機、破碎機、造粒機、風機、水泵等,噪聲源為70~85dB(A),通過設備加裝基礎減震處理、廠房隔聲、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等措施降低聲環境影響。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利用日用廢舊塑料生產再生塑料粒,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相關規劃要求。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廢氣、廢水、噪聲可做到達標排放,固廢可得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環境風險能得到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能夠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的建設及運營對區域環境質量影響不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2、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水寨鄉棕元村大平坦安置點旁2號地塊周邊居民 3、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4、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柳工 0875-2888877 5、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該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項目的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④其他一些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想法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將您的意見以信函、郵件、電話等形式及時反映給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方式如下:
1、建設單位:保山欣順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總 聯系電話:13987026537 2、評價單位:云南納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柳工 聯系電話:0875-288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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