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對我公司烏蘭陶勒蓋鎮年出欄10萬口商品豬及生態環保農業循環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告,進一步收集和征求公眾意見和建議。
一、 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烏蘭陶勒蓋鎮年出欄10萬口商品豬及生態環保農業循環項目。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廠址位于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烏蘭陶勒蓋鎮,場區中點地理坐標:北緯(N)38°41′46.36″,東經(E)109°03′34.34″,海拔4564英尺,工程總占地面積1500畝。
建設規模:本項目生產經營規模為年出欄10萬口生豬生態型規模豬場,年產有機肥5萬噸及15.5萬立方米沼氣的大型生態環保農業循環項目。
二、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概述
1、本項目生產產生的廢水主要來自養殖場日排豬糞尿水、豬舍沖洗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回用或綜合利用,不外排,不會對地表水體造成不良影響。
2、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豬糞、沼渣,經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3、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沼氣鍋爐廢氣,沼氣是清潔能源,燃燒后主要為CO2和H2O,但沼氣中含有少量的H2S成分,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達標后排放。
4、本項目主要的噪聲影響為群居豬仔經常發出較尖銳的叫聲,但隨機性較大,加之項目區周邊無村莊,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后,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項目生產產生的廢水經過沼氣池高溫發酵處理后作為有機肥全部綜合利用;
2項目產生豬糞、沼渣,項目產生糞便經發酵槽發酵后,生產出生態有機肥出售,沼氣渣可作為肥料出售。
3、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沼氣鍋爐廢氣,經脫硫設備處理后,按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2006)的相關要求,達標后排放。
4、畜禽養殖企業本身的生產環境對噪聲源有一定的控制要求,且本工程生產過程的高噪聲設備極少,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廠址選擇合理,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建設符合鄂爾多斯地區總體規劃、當地環保規劃等的要求;在采取設計和環評提出的污染治理對策、生態恢復措施和資源綜合利用方案后,對環境影響可降到當地環境能夠容許的程度。總體而言,項目建設可達到經濟、環境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從環保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若有其他問題或需索取補充資料,
請在公告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郵件等方式與我們聯系。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事項、具體形式及期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對該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及環境評價單位聯系。
七、建設單位、環境評價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鄂爾多斯市宏安泰工貿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黃毅
聯系電話:13947747150
評價單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聯 系 人:常雪剛
聯系電話:150349909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