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生態文明"。他指出,要切實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工作。完善促進生態建設的法律和政策體系,制定全國生態保護規劃,在全社會大力進行生態文明教育。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把建設生態文明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之一、作為一項戰略任務確定下來,提出要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推動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 2009年9月,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并列的戰略高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有機組成部分。 2010年10月,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把"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作為"十二五"時期的重要戰略任務。 2011年3月,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2012年7月2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指出,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原則、目標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貫穿到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2012年11月8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