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國
存儲企業須公開危化品種類
分級:將危化品的危險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類,按照不同安全級別施行依次增強的包裝、運輸、儲存辦法。
運輸:1994年美國成立運輸事故應急委員會。委員會內包括企業、運輸商、分銷商及政府等,專門向危化品運輸途中經過地區提供應急救援信息和技術援助。
存儲:當地政府、消防部門要與存儲、使用危化品的企業保持密切溝通。企業必須清楚并公布自己公司內存儲的危化品種類及屬性。當地消防部門要知道哪些企業有危化品,并且掌握存儲危險品的關鍵位置和設備。
培訓:確保每一個員工知道自己接觸的危化物的毒性、最大允許暴露值、穩定性等屬性,掌握一旦發生意外應如何處置。
德 國
集裝箱設自動消防裝置
包裝:采用罐式集裝箱包裝,像裝甲一樣防止泄漏及引燃引爆。
運輸:集裝箱中轉站遍布消防水龍頭、消防泡沫罐等消防設施。根據危險品種類,有的還有自動消防裝置,保證幾十秒甚至幾秒內能自動啟動救災。
存儲:存儲地設置最低排水口,排水口通向特定集水池。一旦發生泄漏,保證存儲地所有的危險品都排向此集水池,防止漫流散布。
安全培訓:對員工、客戶和輔助人員進行情況通報和安全教育,提供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確保接觸危險品每個環節的工作人員熟知化學品種類、屬性及應急措施。
英 國
成立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中心
運輸:運輸危化品的司機應經過培訓,熟知危化品的屬性,運輸中保持中速行車。駕駛員經培訓合格后發放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每5年要培訓、認證一次。
專業咨詢電話:1973年成立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中心,中心設立危化品24小時應急專家電話。向消防、公安、醫療等系統提供危化品存儲、運輸、事故處理等相關問題的專業意見和技術援助。
新加坡
規劃必須遠離居民居住區
規劃:新加坡對化工項目布局有整體規劃,如煉化設施大多集中在距主島不足兩公里的裕廊島以及附近島嶼。根據新加坡政府的相關規定,建立新的工業設施必須位于合適的工業區內,并且符合污染控制標準。如果相關的工業設施要處理一定量的可能造成污染的化學品,則必須遠離人們的居住區域。化工企業必須向政府提交量化風險分析報告,列明化學品的使用、存儲和運輸過程中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險和風險。
監管:針對危險品存放,新加坡規定,企業必須為所有有害化學品或者易燃易爆品建立合適的系統存放,要綜合考慮到化學物質的屬性、是否相容、存儲數量以及操作守則。例如,有害化學物品需要分開存放,并要防止其泄露;遠離高溫以及太陽直射,存儲容器必須貼有明確標識;存放容器在不使用時需蓋住,以防止在存儲地累積揮發的有毒氣體等。
預防:為預防事故發生,裕廊島消防局將島內分為6個區域,每個區域由一家較大的公司牽頭組織制定應急互助預案,并制定工業伙伴應急預案、資源互助預案、災難應變預案和企業內部應急準則;要求各企業將生產危險性、災害特點和處置措施等,用文字、圖表和計劃書的形式提供給消防局和有關單位。消防局每兩個月與企業進行1次演練,全年共6次;每年兩次高層建筑火災撲救演練;兩年1次大型聯合演練;在島內力量明顯不足的情況下,有其他民防部隊力量和社會力量支援的預案。
日 本
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存儲管理:從事危化品行業的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危化品分為甲乙丙3種,甲種危險品從業者除了要有資格證,還需要具有2年以上危險物品處理經驗。所有危險品相關從業者每3年要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更新危化品處理知識與技能。
運輸:規定駕駛員運送作業中每4小時要有30分鐘休息時間,并填寫駕駛時間記錄。實行駕駛員確認制度,要求駕駛員負責確認危險品的品名、數量、注意事項、滅火器捆綁等是否完備。 應對:日本化學工業協會在各條重要運輸線路途中設立緊急聯絡地點。
編者按
天津港“8·12”危化品爆炸事故發生后,再次引發了人們對危化品監督管理的關注。國外也發生過類似的爆炸事故,如2013年美國德克薩斯州發生化肥廠爆炸案、2001年法國南部圖盧茲化工廠爆炸案等,這些事故促使各國對危化品運輸、儲存等環節進行更嚴格的管理。本期應知介紹國外相關管理經驗,為我國危化品管理提供借鑒。
知識堂
危險化學品知多少?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的品種依據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國家標準,依照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等特性加以確定。
我國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制定了危險化學品名錄,將其分為九大類(如圖所示)。
專家觀點
危化品管理亟需加強
目前,我國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危化品生產和應用大國,因此應健全相關法規標準體系,強化規范管理。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
大部分企業主安全意識并不高,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如在工程建設、設備設施選用上選擇劣質材料;廠區規劃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政府部門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
安全生產事故源頭預防的重要性已多次被強調,但部分地方政府部門的監管工作仍然不到位,執法不嚴、檢查走過場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不能及時有效地排除事故隱患,事故后的“全面整改”也多停留在口號層面。
危化品安全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我國危化品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據之一,是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其中仍有需完善的地方。一是《條例》中安監部門對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及儲存危化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但缺少強制公開規定,導致企業的建設過程和安監部門的審查過程缺少透明度和社會監督;二是《條例》規定企業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但對不遵守這一規定的企業處罰力度小,約束力有限;三是《條例》僅規定了對環境風險程度的評估,缺少對安全風險評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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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全影響評價?
一個項目從開工建設到竣工和從事生產活動,要經過環境影響評價、安全影響評價、衛生評價等環節。
安全影響評價,國外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工程、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它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現狀評價。通過一系列查找、分析和預測,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指導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預防,以達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損失和最優的安全投資效益。
安全影響評價主要側重于項目安全性問題。風險因素范疇區別于環境風險,例如,煤礦項目中瓦斯爆炸、煤塵爆燃、冒頂等事故風險為安全評價范圍,不列入環境風險評價。安全評價更側重于對人員的危害評價。
專家認為,在此次天津港特大火災爆炸事故中,環評側重空氣等污染的安全距離,而安評側重其爆炸風險安全距離。前者主要由環保部門監管,后者主要由安監部門監管。而污染安全距離,是建立在風險安全距離之上的,即爆炸等風險安全距離。
(來源:中國環境報 環評愛好者網綜合) 轉載請注明:來源環評愛好者網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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