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歲的廣東佛山人周展潮,并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質,本是為安徽一家環評中心拉業務的掮客,后卻偽造印章,堂而皇之地給珠海市的5家公司做了環評,并且提交給了當地環保局。
直到一年后當地環保局對環評質量進行回顧考核時,才發現了其中有貓膩。
2016年1月,珠海市金灣區法院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判處周展潮有期徒刑九個月。
沒有資質的周展潮卻能通過私刻偽造環評機構的公章以及法人代表的私章,制作5份環評資質證明書,每份賺取兩三千元左右,而相關環評機構以及業主毫不知情。
盡管犯罪者最終得到了懲處,但上述案件的偵辦卻耗時兩年多。
“我們只能跟環評單位核實他們是否做過這些環評,卻無法鑒定材料上提供的公章、私章的真假,只能去報案處理。案件的偵辦又必須到環評單位所在的安徽蚌埠進行核對和司法鑒定,幾個來回耗時非常長。”珠海金灣區環保局副局長韋洋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解釋,對于異地接單的環評單位,監督比較有難度。
“后來我們想出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案,就是要求所有在我們這里接單的環評單位都在他們網站上進行公開,以方便我們比對和發現問題。”韋洋說。
環評掮客用假印章攬私活
工商資料顯示,周展潮系珠海正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冊資本10萬,經營范圍包括環保設備的研發、安裝、銷售,環境影響評價的咨詢,勞保用品、化工原料銷售等。
珠海正宇環保的“環評咨詢”實際上就是為環評單位“拉業務”。
據珠海市金灣區法院提供的案情通報,2012年3月,周展潮擔任法人代表的珠海正宇環保,同安徽蚌埠市環境影響評價中心達成委托協議,該環評中心委托周展潮所在公司在珠海市范圍內承接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經該中心審核后,出具相關環評資質證書。
然而,在與蚌埠市環評中心簽署協議之后,周展潮就開始通過假印章“攬私活”。
“我們是2013年7月報的案,之前是在環評考核中發現了不對。根據環保部和市局的要求,我們會對過往一些環評的質量進行一個考核評分,這個過程中會把這樣一些資料發到對方環評機構去進行確認。蚌埠的環評中心當時反饋的信息,就讓我們感到驚訝。”韋洋回憶說。
蚌埠市環評中心是在2013年4月19日以公開告示的形式進行了反饋:該中心自從在珠海市備案以來,僅在2012年5月開展了珠海市某五金塑料公司、珠海市某清潔用品公司共計2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的編制工作,除此之外沒有承接任何項目。
“此案與我們沒有關系,我們也在當時的公示中寫明白了,都以告示的內容為準。”2月25日,蚌埠市環評中心法人代表張強在電話中對澎湃新聞回復道。
“根據回饋,我們就進行了核查,結果就發現金灣區一共有5份環評報告表有偽造嫌疑,就去跟公安報案了。我們環保局并沒有鑒定印章真偽的技術能力,偽造非常容易,只要電腦掃描進去就可以做出來。”韋洋說。
“其實我們公安要偵辦這個案件也不容易。”負責偵辦此案的金灣區紅旗派出所一位姓李的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僅僅環評機構的聲明并不能定罪,必須找到權威的鑒定機構對印章的真偽進行鑒定。
“真正的難度在于環評機構的公章和私章并沒有在珠海備案,我們只能出差到外地調取相關資料,而且在調取過程中不單要跟公司調取,還要到當地公安機關調取備案的印簽,經過三方比對,才能確認公章的真偽。而且在這個鑒定過程中也是需要到省一級的鑒定機構,才能對這個真偽做出一個鑒定結論。”上述負責人解釋說。
一家企業已重做環評
澎湃新聞了解到,在查知上述5份環評報告表有偽造嫌疑后,金灣區環保局第一時間對相關業主單位進行告知,并通知其補辦環評手續。5家業主單位中有3家科技公司,1家食品公司,1家紙品公司。
事實上,周展潮一案似乎并未對業主單位造成很大的影響。
韋洋介紹說,5家公司中只有一家因為著急開工,連忙找有資質的環評機構重做了環評并提交給環保局,另外三家表示要看判決的結果來定,還有一家后來因為工程取消,也不再做環評了。
然而盡管周展潮可以偽造印章來蒙混過關,但在沒有環評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如何能替項目撰寫報告?
“周沒有環評師資質,他只是替環評機構在珠海接業務,按照正規的流程他必須把他接到的業務交給環評機構正規的環評師來做。后來他私刻了印章,就繞開了那家環評中心。”韋洋介紹說,因為上述5家企業的建設項目都不屬于重污染項目,不需要寫成環評報告書,而只需要填寫環評報告表,提供必要的要件,所以對周展潮來說并沒有太高的專業門檻。
《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在2013年的時候,這些項目是必須做環評報告表的,但是按照2015年最新的環評分類管理,可能有些項目只需要填環評登記表就可以了,也就是說只需要跟我們環保局備案,而不需要找環評機構做環評,企業自己就可以完成登記。”韋洋說道。
“這些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很小,但拋開技術問題,不管怎么樣,他私刻公章、私章,以虛假的資質來承接環評業務,等于對業主單位進行了欺騙。”韋洋解釋說。
韋洋介紹說,為了杜絕此類案件的發生,珠海市環保局已經要求所有環評單位在對項目進行評價的同時,在機構網站上對進行環評的項目進行公示,并且將網站截屏打印提交給環保局審核。
“這樣我們就能登錄網站進行核實,能初步了解這個項目的環評是不是虛假的。”韋洋說,“另外還有環評項目的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在2013年的時候尚未有強制要求,現在都一律進行公示,因此老百姓就有可能通過這些信息發現問題。”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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