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展需要,很多甲方需聘用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經過雙方的真誠協商,雙方達成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聘用條款,下面我簡單的給大家做一下介紹。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期限一般是兩年或是三年。當然,也有很多的單位是一年的,但是一年來說,確實是短了一點。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們都希望掛靠一個長期穩定的單位。這樣也方便。對甲方單位來說,也是可以接受的。
二、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未注明復印件的為原件):以下我說的是指的是初始冊。(變更注冊需要準備的材料和初始注冊的有些不一樣)、
1.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2.大學畢業證書。
3.職稱證書
4.個人簡歷。
5.身份證(復印件)。
6.乙方一寸彩色相片6張。
7.原報考單位的解聘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
8.未注冊證明(如果是異地注冊,還需要辦理一個未注冊證明,不過有的省份還是不需要的,江蘇是需要,其他的省份多數都需要,辦理這個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的未注冊證明,其實還是有點困難的,現在各個省的建設廳,開具這個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未注冊證明相當麻煩)
三、聘用工資:一般情況是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關于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所需資料(第二條中的證件及文件)后,應于當日一次性支付給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3年的聘用工資,這樣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們就不必為拿不到掛靠費用而發愁了,或許, 有的單位覺得這樣對甲方要求太嚴格了,一次性支付三年的掛靠費用,對于單位來說確實卻是一個不小的壓力。從客觀來說,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三年的費用也不算高,單位也實惠。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省心,用證書的甲方單位也省心,即便甲方公司有人員的變動也沒有關系。
四、甲方為乙方完成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注冊后,應于本年度建設部公示期最后期限之日起,15日內將第二條中的第1、2、3項的證件、甲方新領取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和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印章交給乙方。以上物件是否歸還,均以乙方開出的帶有親筆簽名的收條為證。歸還時間,以收條上的時間為準。
五、聘用期間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維護所需費用(包括注冊費、協會會費、印章費、年檢費、刊物費、繼續教育學習費、注冊地業務培訓、以及繼續教育的差旅費)均由聘用方負擔,并由甲方請人代之完成。這里特別要強調一下關于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繼續教育的問題,要是本人不能夠去參加學習的一定要單位去學習,如果繼續教育達不到的話,注冊期滿后是無法進行注冊的,這個請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朋友們多多留意。
六、作為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乙方只是將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注冊在需要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甲方,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這一點需要在協議中提到,以免以后扯皮;在需要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作為提供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文件。
七、乙方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的執業印章、證書、文件及復印件除用于甲方公司企業資質申報及年檢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這一點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延續注冊的及時、有效,并在《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上登記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同時保證乙方在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九、解聘:簽訂合同當日,甲方應提前為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的乙方出具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變更注冊證明,方便乙方今后辦理變更注冊的手續。
十、 違約責任:關于違約責任一般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掛靠和用證單位都遵循以下條款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聘用期滿后無法將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注銷或變更注冊到其他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100元/日計算,自本合同期滿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或變更注冊之日止。
2.如因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件或執業印章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掛失和補辦,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丟失發生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如下:
1)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丟失,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由于大學畢業證書無法補辦,如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或損毀,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
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被吊銷,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
3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
4)如發生上述第3)項情況,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賠償金。
3.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后才可以注銷或變更注冊,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則乙方應退還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資,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算,且賠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4.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所付聘用工資。
十一、 續聘:本合同期滿,如果甲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應當在合同到期前3個月通知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合同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