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通過環評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朋友,一定要認真考慮。
事實上,若不從事環評工作,通常掛靠注冊單位會要求你將執業資格證、注冊證、執業手冊、執業印章交出,甚至還會要求提供職稱證書。第一年一次性將所謂“掛靠費”給你,第二年后呢?注冊期滿繼續注冊,你不想在這個單位注冊了,能保證把證書還給你嗎?就算有協議,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嗎?掛靠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就算把證書還給你,你想變更注冊也不是那么容易,現在工程師注冊變更注冊表上,要有新舊注冊單位的意見,并加蓋兩單位公章及兩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只要原注冊單位不加意見或加上對你不利的意見,你就得干著急。而原注冊單位,就算你把證件退給你,只要不給你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憑著你的證件的復印件,同樣可以保住單位的資質。
有實力、經營好的公司通常會要求你全職工作,而不會接受掛靠。目前尋求工程師掛靠注冊的大多數是需要升級或保級的單位,你的執業資格對其資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公司效益不一定很好,放人幾乎是不可能的,“掛靠費”的支付也成問題。
掛靠還存在責任風險,你被任命為某項目的責任,事實上你可能對此一無所知,你的執業印章會蓋在每一份需要你簽字的文件上。大家都知道,環評是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的。處罰是很重的。
異地注冊風險更大。
就此,提出個人意見,供參考:
1、盡量本地注冊,而且要對注冊單位有深入的了解,尤其要對單位的領導層進行調查了解。
2、要簽訂勞動合同,所有文件都要給人明確的信息,你是單位的聘用員工。勞動合同要明確變更注冊的條款。
3、執業印章一定要自己保管,切記!!!
4、對自己擔任項負責人的項目情況一定詳細了解,要定期到現場。其實,對自己這也是個很好學習。
補充:
個人認為,掛靠的風險有以下幾種:
1、以自己的名義擔任負責人的工程項目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特別是在自己不知情獲知之甚少的情形下。
2、各種證書提供之后,無法要回或無法變更注冊。
3、承諾的“掛靠費”得不到。
相信各位對上述各種風險可能造成的后果的嚴重性有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