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鋼結構加工廠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受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承擔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鋼結構加工廠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多方努力,已編制完成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現將有關環評情況向公眾公示如下: 一、項目建設概要 項目名稱: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鋼結構加工廠項目; 建設單位: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高明大道中501號(N:112.435078°;E:22.513639°); 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占地面積16128m2,總建筑面積約16128m2。其中主要建構筑物為生產車間、辦公樓和飯堂等。廠內設開料、焊接、打磨、拋丸、涂裝等工序,項目年產焊接H型鋼3000t,鋼結構構件8000t。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 本項目租用佛山市高明基業冷軋鋼板有限公司已建成廠房進行生產,無基礎開挖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是生產車間機械設備的搬運、安裝以及現場清理。本項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搬運各類機械設備及安裝產生的噪聲及內部裝修產生的廢氣、固廢。 2、營運期 本項目拋丸產生的粉塵經處理后其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能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的相應要求;涂裝產生的有機廢氣(總VOCs、二甲苯)經處理后其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能達到《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03-2010)中第Ⅱ時段排放限值的相應要求;鋼板切割和打磨產生的金屬粉塵、焊接產生的煙塵經移動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為無組織形式排放;廚房油煙廢氣經處理后能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的要求,對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 項目外排污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后排入附近進洲涌,對附近水環境影響較小。 邊角廢料和金屬回收粉塵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廢涂料桶由生產廠家回收處理;漆渣、廢活性碳等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理;廚余垃圾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很小。 項目的各噪聲設備均得到了較好的控制,經預測,廠界均能達標,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很小。 本項目無重大危險源。生產系統、生產單元可能引發環境風險的物品為丙烷、油漆及稀釋劑,均沒有超過貯存臨界量,風險發生概率較小。項目建設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各環境風險事故是可控的。 三、預防或者減輕項目營運期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放進洲涌。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拋丸粉塵經自帶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放;涂裝有機廢氣經“UV光催化氧化裝置+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出;鋼板切割和打磨產生的金屬粉塵、焊接產生的煙塵經移動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為無組織形式排放;廚房油煙經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出。 3、固體防治措施:邊角廢料和金屬回收粉塵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廢涂料桶由生產廠家回收處理;漆渣、廢活性碳等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理;廚余垃圾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4、噪聲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聲設備,噪聲設備在安裝時要安裝基礎減震,同時安裝隔震墊、采用獨立密閉車間隔聲;通過治理措施后可使該項目的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四、環境風險及相應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 本項目無重大危險源。生產系統、生產單元可能引發環境風險的物品為丙烷、油漆及稀釋劑,均沒有超過貯存臨界量,風險發生概率較小。項目建設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各環境風險事故是可控的。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建設項目符合相應的產業政策和城市規劃,并與相關法律法規相符。建設單位按環評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后,建設項目的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均可實現達標排放,本項目的建設將不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項目的選址和建設從環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眾了解項目詳細情況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了解項目詳細情況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與期限: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了解項目詳細情況及索取補充信息。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位于評價區域內的周邊居民及相關人群。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公眾是通過何種途徑了解本項目的;公眾在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后對該建設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該建設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相關信息公開后,以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向環評編制單位或環評委托單位咨詢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7日,共10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東佛山高明楊和鎮高明大道中501號;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757-86791050; 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回龍路增沙街20號; 聯系人:崔工; 聯系電話:020-83363613; 廣東創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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