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及要求,現對本項目建設有關環境保護的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廣泛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以及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公示內容如下: 一、礦山建設及開采過程 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工業場地位于開陽縣北西的永溫鄉,礦區范圍隸屬開陽縣永溫鄉所轄。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采用地下開采,屬多年開采礦山,礦山開采規模為80萬噸/年,開采深度:+650m~+80m標高,面積為4.5676km2,地理坐標為:東經106°51′22″~106°53′00″,北緯27°10′30″~27°11′45″。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06°52′15″;北緯27°11′07″。礦山利用儲量1653.92萬噸,開采年限14.1年。根據礦區資源賦存條件,采用斜坡道-豎井聯合開拓。 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于2007年4月取得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50萬噸/年開采規模的采礦許可證,開采面積約3.9829km2,并于2008年12月取得貴州省環境保護廳黔環函[2008]691號《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評批復,期間未開展環保竣工驗收工作。為擴大生產規模,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于2011年4月取得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80萬噸/年開采規模的采礦許可證,開采面積擴大為4.5676km2,并于2014年12月取得開陽縣環境保護局開環發[2014]52號《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擴界擴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評批復。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于2016年3月取得開陽縣環境保護局開環函[2016]3號《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擴界擴能)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截止2018年8月,礦山開采現狀如下: 礦山現采用斜坡道+斜井開拓,有一個主斜坡道和一個回風斜井井筒(現階段斜坡道已至+465m水平,回風豎井已經施工完畢)。礦山現采用斜坡道+豎井聯合開拓,有730主斜坡道、2#斜井、1#進風井(二期豎井)及2#回風井(三期豎井)四個井筒。現階段主斜坡道已開拓至+95m水平,在2#回風井156m標高設有1#主風機,140m標高設有2#主風機,已形成機械通風。現礦山已開采至+220m標高。礦山已建成475標準水倉系統及365、220中轉水倉系統,475水倉總容積達8000m3以上,排水能力最大達4000m3/h,能滿足礦山防排要求。現已形成約37500m2的采空區。 礦山原采礦活動集中在礦界14號點與洋水河之間,采礦方法主要是沿礦體方向掘進,采用房柱采礦法。采出的礦石未經選礦直接出售。掘進廢石已作填場及公路維護等使用,礦山未有廢石堆存。 礦區范圍內無其它采礦權人,本礦區范圍位于開磷集團沙壩土礦段北保護區之外。無探礦采礦權糾紛問題存在。 二、環境影響概述及現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⑴廢氣:礦部生活區及各礦段不設置燃煤鍋爐,采用電熱水器供熱。礦區大氣污染物主要有礦石轉載、充填站內卸料、廢石堆放和道路運輸中產生的粉塵;風井場地通風機排出的含塵廢氣。轉載過程以及皮帶走廊均采取封閉結構,充填站內卸料及轉載作業也置于封閉室內,同時完善場地圍墻后對環境空氣影響小。 ⑵廢水:原有環評要求本礦山礦井水處理站處理規模按最大涌水量設計,設計規模應不小于1萬m3/d,建設單位實際按照1.5萬m3/d進行建設,隨著開采匯水面增大,排水量逐步增大,2017年建設單位對礦井水污水處理站進行了擴建,現礦井水污水處理站處理規模為6.5萬m3/d,礦井水的主要污染物為SS和TP,現有處理方式是通過沉沙池、消力池混凝(加石灰)二級沉淀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部分回用,剩余外排。工業場地進行了雨污分流,四周設置截洪溝,初期雨水經過收集后進入礦坑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初期雨水沉淀池的容積為50m3。建設單位在工業場地北側設置了一座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規模為80m3/d),按照原有環評提出的污水處理方案,采用除磷除氮一體化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經管道輸送至礦井水污水處理站。、工業場地地面防塵用水(12.12m3/d),礦山正常礦山涌水時多余5096.68m3/d需外排。 本項目礦山地面設施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為81.77m3/d,在工業場地設一座處理規模為100m3/d的污水處理站,對工業場地生產、生活污廢水進行集中處理。生活污水處理站采用脫磷脫氮效果的一體化生活污水凈水器處理,處理后的污廢水達標排放。 ⑶固體廢物:項目生產運營期排放的主要固體廢物為廢石、生活垃圾和礦坑水處理站泥渣,此外還有少量生活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 廢石場現已堆放廢石8萬m3,占地面積0.56hm2,因后期隨著開采深度較深,廢石產生量較少,礦山廢石直接回填至井下,無多余廢石產生,廢石堆場正在按照環保要求進行封場。 工業場地設置垃圾桶,使用垃圾車定時清運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與生活垃圾一起外運集中處理。礦坑水處理站泥渣經壓濾脫水晾干后,混入礦石外售。機修車間內設置危廢暫存間,占地面積10m2,主要暫時儲存廢機油桶等,危廢暫存間的地面防滲必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6-2001)及修改單的要求,危險固廢的收集、暫存、轉運、處置必須滿足危廢轉運聯單的許可,滿足相關環保要求。 ⑷噪聲:對空壓機房、機修車間、絞車房、轉載站、振動篩等噪聲源,采用置于房屋內、設置隔聲門窗、基座減振等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通風機置于地下,井口場地修建圍墻后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運輸車輛在噪聲敏感點附近降低車速并禁止鳴笛,白班運輸,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本項目周圍受本項目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個人和單位、關心本項目建設的個人和單位、有關專家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事項:①公眾對本項目及本項目建設所持的態度;②公眾最關心的環境問題以及對產生的環境影響的態度;③公眾認為對本項目的有益表現在哪些方面;④公眾認為本項目建成對生活的影響情況;⑤在改善環境方面的其它意見和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 本項目采用發放公眾意見征詢表的形式征求公眾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電話或者直接寫信的方式向環評單位反映意見。 環評單位:貴州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顧老師 電話:0851-84732571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期限: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7日 建設單位: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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