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能產業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安能產業園地塊位于沈陽市沈北新區秀園街與蒲悅一路交匯處北側,地塊西至秀園街、東至農用地、北至農用地、南至蒲悅一路,地塊占地面積57128平方米。中心點經緯度為123.36074°E,41.97775°N,整體形狀規整,呈“三角形”。該地塊歷史上不存在工業企業生產痕跡,截止目前,地塊內一直作為農用地,主要農作物為玉米,地塊內北側種植一排柳樹。 地塊隸屬于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根據自然資源提供的信息,地塊屬于正良街道。根據沈北新區土地劃撥總體情況,按照政府近期土地調度會會議精神,本地塊擬作為行政辦公用地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實施)、《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 號)等規定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地塊土地用途為從農用地變更為行政辦公用地,根據該地塊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結果可知,本地塊歷史上未發生過建設工業企業、堆存過固體垃圾等對土壤造成污染的情況,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狀況只進行第一階段調查,不涉及第二階段調查。 為查明調查地塊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適合開發作為第二類用地使用, 2024 年 11 月,沈陽市中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受沈陽市沈北新區城市建設局委托,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編制完成《安能產業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要求,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以查閱資料、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主的識別階段。綜合地塊資料分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相關工作分析結果,本地塊第一階段土壤 污染狀況調查主要結論如下: (1)該地塊歷史上一直為農用地,主要農作物為玉米,和地塊內北側有一排柳樹,未進行過生產經營活動,無污染源產生。 (2)相鄰區域沈陽高新智慧產業園、中國移動(沈陽)數據中心II園區、沈陽萬洪鍛造廠、漢富IF企業港、云狐科技園、四環北移動公司、依生生物制藥有限公司、沈陽精合數控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沈陽市北方巖棉廠、北方鑫晟泡沫苯板、中國安能、沙場、遼寧中城報廢汽車回收有限公司,對其歷史使用及企業情況分析后得知,相鄰地塊均無對調查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3)本項目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人類活動對地塊的潛在影響可接受。 綜上所述,根據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地塊進行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綜合考慮調查地塊區域環境等因素得知,調查地塊內及相鄰區域當前及歷史各時期,均無對該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要求,該地塊不需要進行下一步地塊調查工作,滿足下一步規劃用地要求(行政辦公用地),無需進行下一步地塊調查工作。建議將本地塊移出“全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 建議:該項目后續開展過程中根據土地使用功能,建議地塊相關責任主體,按照要求做好建設過程中的環保監督工作。建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相關要求,建議盡快做好地塊封閉工作,加強管理,防止發生任何不符合本地塊規劃用途的占用、堆填等情況,對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地塊在后期開發建設過程中應切實履行實施污染防治和保護環境的職責,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預防地塊環境污染,維持地塊土壤環境質量良好水平,如發現異常氣味、顏色等情況,應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上報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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