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湘粵物流園區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嘉禾縣湘粵物流園區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嘉禾縣湘粵物流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項目概要:本項目擬在嘉禾縣城南大潮凹新建占地59905.8m2的物流倉儲中心。項目建成后,形成集物流信息,交易、專業加工配送和貨物配載為一體的綜合現代物流交易中心。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為59905.8m2(合約89.85畝),總建筑面積為68106.7m2,其中辦公樓建筑面積為8569.9m2,司機休息樓建筑面積為4968m2,貨物展示樓建筑面積為10723.8m2,修理車間建筑面積為504m2,建材倉庫建筑面積為29568m2,水果、食品倉庫建筑面積6864m2,冷凍倉庫建筑面積6864m2,停車配載場建筑面積11644m2,公廁及其他配套服務設施建筑面積45m2。建筑基底面積18956.9m2,建筑密度34.69%,容積率1.25,綠地率12.17%。地上停車位109個(轎車位15個,貨車位94個)。 二、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氣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大氣污染主要來自于施工場地的揚塵,只要嚴格按《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通告有關精神和技術政策,按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認真落實,施工揚塵可得到有效控制。對周圍人群生活環境的影響小。 (2)施工期水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污水包括施工作業污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根據工程分析可知,施工期生活污水的產生量為5t/d,建筑施工廢水的產生量為34.05t。施工污水的特點是懸浮物含量高,含有一定的油污,肆意排放會造成周邊水體的污染,必須妥善處置,通過臨時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生產,嚴禁外排,以保護廠址周邊的小溪;施工生活污水經沉淀池、化糞池處理后,可作為農肥供周邊農戶使用。同時建議施工人員租用附近民房作為施工營地。 (3)施工噪聲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間的噪聲主要來自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噪聲,施工期噪聲具有階段性、臨時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 盡管施工噪聲對環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應認真做好以下工作以減少噪聲的不利影響,確保施工場界噪聲達標: ①從聲源上控制: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例如選液壓機械取代燃油機械。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在每日夜間22點至凌晨6點禁止施工,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③盡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攪拌機等噪聲的影響。 ④采用聲屏障措施:在施工場地周圍設立臨時聲屏障;在施工的結構階段和裝修階段,對建筑物的外部也應采用圍擋,以減輕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⑤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⑥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4)施工期固廢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過程中固體廢棄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根據工程分析,施工期間產生的建筑垃圾量約為83.4t,施工期間產生的生活垃圾約0.04t/d,對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應定點存放、及時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質,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后,委托環衛部門送至衛生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管理得當、收集清運及時則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應要求施工單位規劃運輸,不能隨路灑落,不能隨意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運多余或廢棄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項目產生的棄土約2.6萬m3項目周邊道路建設消納。 2、營運期 (1)營運期大氣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營運期使用清潔能源液化氣,不設任何燃煤鍋爐,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物的產生。項目油煙產生濃度6.75mg/m3,油煙廢氣經高效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其排放濃度1.01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的排放標準,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項目汽車尾氣通過使用無鉛汽油并安裝尾氣凈化裝置,在地面停車場四周設置相應的綠化隔離帶可以降低尾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在貨物裝卸過程中產生一定量的粉塵,產生的粉塵量約為1.1kg/h(7.92t/a),對項目周圍居民影響較小,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79-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但為減少粉塵對廠區內員工的影響,應加強庫房的通風換氣,裝卸員工需佩戴防護口罩等,使其影響降到最小;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通過專用煙道高空排放,且高于樓頂面3m并避開受影響建筑物排放,可以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排放標準,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2)營運期水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項目排水采用污、廢分流制。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與經過隔油處理后的車輛養護廢水混合,混合廢水進入廠區內地埋式有動力一體化處理裝置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的一級標準后通過季節性小溪溝排入舂陵河。項目營運期對區域水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3)營運期聲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根據工程分析,該物流園區建成后的主要噪聲源為交通噪聲和設備噪聲。物流園區建成運營后,車流量會增加,車輛進出物流園區所帶來的交通噪聲可能會周邊居民產生影響,由于夜間物流園區停止營業,因此,夜間交通噪聲對周邊影響不大。要求建設單位對進出物流園區的車輛進行管理,尤其是鳴笛管理,以減小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主要設備噪聲源為水泵、變配電間、冷卻塔、冷凍機組等。采取相應的吸隔聲、減振措施后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4)營運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該物流園區建成后年產生活垃圾39t/a,損壞的水果等食品類產生量為20t/a,交由環衛部門統一進行處理;本項目一般廢包裝袋產生量為2t/a,為可回收利用廢物,分類收集后出售;隔柵渣約為0.5t/a,污水處理裝置產生的污泥量為0.012t/a,交由環衛部門處理;修理車間廢油桶(危廢代碼為900-201-08)產生量為0.012t/a,出售機油的廠家回收利用;污水處理裝置產生的油污(危廢代碼為900-210-08)為0.075t/a,修理車間廢抹布(危廢代碼為900-249-08)產生量約0.003t/a,兩者屬于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資質處理的單位處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固體廢棄物基本不會對項目周圍及物流園區內部環境衛生造成影響。 (5)風險評價及防范措施 本項目生產設施環境危害及生產過程中的環境危害因素主要為冷庫制冷系統液氨或氨氣泄露,根據環境風險評價系統軟件進行計算,液氨泄漏速率QL=2.85kg/s。按泄漏的時間10min計算,泄漏量的液氨量約為1.710t,本項目液氨泄漏、未發生爆炸前,閃蒸量約為0.41kg/s、熱蒸量約為0.06kg/s,質量蒸發約為0.02kg/s。取當地平均風速為0.84m/s,大氣穩定度為中性,沒有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按事故后10min可以處理完畢,蒸發的液氨約0.294噸。根據軟件計算,發生泄露后10min內氨氣的最大落地濃度為166099.7851mg/m3,出現在泄漏源下風向2.2m的地方。在大氣穩定度為F條件下,氨氣泄漏的半致死濃度影響范圍小于50m,距離風險源最近的居民(項目西面40m處居民,距離冷庫約60m)不在半致死濃度范圍之內。 本項目應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發生泄漏爆炸事故。首先儲存氨的容器為壓力容器,必須定期檢驗,鋼瓶或儲罐應放在陰涼通風的庫棚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日光直射,與性質相抵觸的氟、氯及酸類等危險物品分開儲存。其次是在搬運時輕拿輕放,防止鋼瓶及瓶閥受損,運輸槽車運送時要灌裝適量,不能超壓超量運輸,運輸車輛應避開高溫時段,防止曝曬,同時要保護好附件閥門及液位表。另外在氨制冷工序中,應當注意氨壓縮機房的防火要求,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將氨壓縮機房列為乙類火災危險的廠房,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冷庫設計規范》中對氨壓縮機房也有專門的設計要求,應當有足夠的泄壓面積,電氣設備要按Q-2(1區)級防爆要求考慮,并設有緊急泄壓裝置及可供搶救時噴灑水霧的消火栓。配備必要的防毒面具,配備濃氨水轉移、儲存系統,有條件的可配備空氣呼吸器。發生火災時項目消防廢水不進入污水處理裝置,應設置容積為300m³的事故應急池,當火災事故結束后,應由專人負責檢測池中廢水(廢液),投加藥劑進行簡單調節處理后,再排至廠區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相關標準后方可排放。 液氨泄漏事故應急處置措施要注意做好五個方面:一是根據現場情況劃分警戒區,處置車輛和人員一般停靠在較高地勢和上風(或側上風)方向。二是處置人員的應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在處置泄漏或有關設備時,應穿著隔絕式防化服,佩戴空氣呼吸器。直接接觸液氨時,應穿著防寒服裝。緊急時也可穿棉衣棉褲,扎緊褲袖管,并用浸濕口罩捂住口鼻。三是應迅速清除泄漏區的所有火源和易燃物,并加強通風。如是鋼瓶泄漏,處置時應用無火花工具,盡量使泄漏口朝上,以防液化氣體大量流淌。關閥和堵漏措施無效時,可考慮將鋼瓶浸入水或稀酸溶液中,或轉移至空曠地帶洗消處理。四是對泄漏的液氨應使用霧狀水、開花水流驅散。處置時應盡量防止泄漏物進入水流、下水道或一些控制區。五是如發生火災時應用霧狀水、開花水流、抗溶性泡沫、砂土或CO2進行撲救,同時注意用大量的直射水流冷卻容器壁。若有可能,應盡快將可移動的物品轉移出火場。若出現容器通風孔聲音變大或容器壁變色等危險征兆,則應立即撤退。 三、項目建設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嘉禾縣湘粵物流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先生 聯系電話:13787760879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其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沙市天心區青園路506號綜合樓3樓 郵編:410015 聯系人:曹工 聯系電話:0731-85066890 傳真 0731-88869830
E-mail:hnnf2007@163.com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第二階段為正式工作階段,第三階段為報告書編制階段。 主要工作內容:研究有關文件,工程分析,環境現狀調查,影響預測和評價,環境保護措施評價,環境監測制度及環境管理,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被征求意見的公眾必須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主要事項:當地原有的主要環境問題和嚴重程度,建設項目對當地環境的總體影響情況,建設項目的實施會對當地原有主要環境問題所起的作用,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新的環境問題,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詢內容外的公眾特別關注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等。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如有意見,可以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嘉禾縣湘粵物流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