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山泉灣畔一期、二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目前已基本完成恩平山泉灣畔一期、二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建設單位的積極配合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恩平山泉灣畔一期、二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編寫工作進展順利。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進展情況及二次公眾參與有關事項公告內容如下,望廣大公眾提出寶貴意見,以便報告書的進一步完善及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恩平山泉灣畔一期、二期建設項目 項目地址:恩平市大田鎮朗底圩橋東區、恩平市大田鎮東南長嶺低塘及恩平市朗底河塘村西北面(干河朗)11號 項目性質:新建 項目投資:總投資29209.9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37.72萬元 建設規模: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118477.63m2,總建筑面積126205.3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113095.66m2,道路及附屬設施占地面積13095.27m2,建筑基底面積27122.8m2,規劃居住戶數為1134戶,人口數3969人,規劃機動車位596個;建筑主要由132幢3層、6幢2層低層住宅及10幢16層高層住宅組成的高尚住宅區。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響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廢水的影響; (2)施工過程中揚塵及廢氣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3)施工噪聲對項目周圍居民點的影響;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處置不當或清運不及時,容易滋生蚊蠅,引起疾病傳播;建筑垃圾占地,影響景觀。 2、營運期 (1)居民燃氣廢氣、預處理廢水系統臭氣、機動車尾氣、垃圾收集點臭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生活污水的影響 (3)營運期風機房、配電房、水泵房、車庫、垃圾收集點等噪聲源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生活垃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開挖出來的泥土應及時運走,堆放時間不宜過長和堆積過高,以防風吹刮揚塵;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車輛在運輸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廢料時,不宜裝得過滿,防止物料灑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車輛必須定期檢修,破損的車廂應及時修補,防止車輛行駛過程中灑落。 (2)減少泥土裸露時間,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沖刷;做好各項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護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區下水道;施工現場需建筑相應容積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溝,以收集地表徑流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泥漿水,廢水和污水經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網。 (3)采用較低噪聲的設備;施工現場合理布局:將固定噪聲源相對集中起來,置于遠離環境敏感點的位置。 2、營運期 (1)生活污水 項目建成后產生的生活污水、辦公廢水等進入污水收集系統經過隔柵隔渣、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再排入大田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 項目建成后,居民將使用天然氣,居民廚房油煙廢氣各自經抽油煙機收集后通過內置公共煙道引上頂樓排放。建設項目停車場與小區內車道是汽車尾氣排放較集中的地方,建議采用合理布局通道、車位,加強管理等手段來減少塞車,減少汽車低速進出停車場,以降低NOX、CO和CH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還應加強首層及周邊地區綠化,機動車尾氣污染物通過自然通風以及綠地的凈化,對小區內環境和外環境影響均較輕。經處理后排放的廢氣可達到相應的標準。 (3)噪聲 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利用各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聲波本身的自然衰減,源強大的設備設專用機房,采取減振、隔聲、吸聲、換氣管裝消聲器等措施,本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將不會對區域聲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小區內各垃圾收集點,再由環衛部門運到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垃圾收集站應定期消毒、滅蠅、滅鼠,以免散發惡臭、孽生蚊蠅,以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很小。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附近地表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相應標準;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4a類標準。 2.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是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相符合的,也是與廣東省、江門市、恩平市相關規劃相符的,而項目總平面布置也較為合理,項目的建設可以推動當地規劃的實施以及生態環境的良性轉變,創造優美的人居環境,實現社會、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并且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良好,項目投入使用后,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只體現在大氣環境污染上,在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可滿足相應的國家排放標準。項目應當在執行“三同時”原則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國家的環保法律法規,切實落實本環評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可行。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該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工程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在公告發布后10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①環評單位: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朱小姐 地址:廣州市大沙頭二馬路12號陶樂大廈302室 郵編:510699 聯系電話:0750-7070303 ②建設單位:恩平盛林生態旅游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地址:廣東省恩平市大田鎮 聯系電話:0750-7331288 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特此公告。 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2012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