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擴建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受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委托,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接受并完成了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對本項目概況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中有關信息進行公示,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提出寶貴意見及建議。 一、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擴建項目 項目概況: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選址于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128號,是一個專業從事液晶顯示片(LCD)生產的企業。現為迎合市場的需求,本項目擬增資28000萬元,在原廠區西南面新增一座生產大樓擬擴建生產液晶顯示片10000萬片/年,占地面積7850m2,總建筑面積31400m2。 二、項目可能存在的環境影響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 (1)廢水:暴雨的地表徑流,基礎開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施工廢水。 (2)廢氣:施工機械、車輛尾氣和施工揚塵。 (3)噪聲:施工機械運行產生的噪聲。 (4)固體廢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 (1) 廢水:①基板前清洗、顯影、脫膜、玻璃清洗產生堿性廢水②酸蝕產生酸性廢水③PI前清洗、IPA后清洗產生廢水。 (2) 廢氣:①PR涂布、PR預烘、PI預烘、PI主固化、框膠預烘、油印及貼片過程產生有機廢氣②腐蝕過程產生酸霧 (3) 噪聲: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等運行噪聲。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廢酸、廢堿、感光材料廢物、廢油墨、廢有機溶劑等;一般廢物包括邊角廢料、生活垃圾等。 三、項目采用的主要環保措施 (1) 廢水:生產廢水通過排污管道輸送到新建廢水處理站處理。 (2) 廢氣:生產車間的有機廢氣通過配套的集氣、抽氣裝置收集起來,而后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清洗工序產生的酸霧經過收集后進入廠房樓頂的堿液吸收塔,處理達標后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煙采用三期的廢氣處理裝置。 (3) 噪聲: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各類風機以及泵機等,通過采取消聲、隔聲、吸聲、減振措施以及選用低噪聲設備等措施,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邊角廢料、油墨廢罐和廢水處理站污泥則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中廢酸、廢堿、感光材料廢物、廢油墨、廢有機溶劑屬于危險廢物,應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四、環評主要結論 項目選址合理,生產工藝成熟,符合產業政策和清潔生產要求,環保措施技術合理、運行可靠,處理效果穩定,工程建成投產后各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經預測分析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功能區劃要求的控制范圍內。建設單位在嚴格遵守“三同時”的管理規定,完成各項報建手續,認真執行衛生防護距離設置要求,落實本報告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和建議,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使用和運行的條件下,該項目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眾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眾若希望進一步查閱環評報告的內容,請直接與建設單位或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聯系索取環評報告書簡本。索取期限為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電話、寫信、發電子郵件的方式與我們聯系。 六、公示單位的聯系方式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精電(河源)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128號 聯系人: 馮總 聯系電話:0762-3683318 承擔環評工作的環評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乙級環評資格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2834號)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回龍路增沙街20號 郵編:510115 聯系人:胡小姐 聯系電話:020-83363613 傳真:020-83377209 電子郵箱:hulilihc@163.com 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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