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縣油房灣煤礦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1項目概況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廣安市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復函》(川辦函[2007]28號),原鄰水縣油房灣煤礦和原鄰水縣巖灣煤礦需進行資源整合,生產規模擴大為年產原煤9萬噸,主要開采二疊系上統龍潭組一段中的K1煤層,開采深度為+950m~+650m。礦區范圍由9個拐點圈閉,礦區面積2.07km2。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為該礦頒發了采礦許可證。編號為C5100002009031120007925,有效期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整合后的鄰水縣油房灣煤礦,礦井地質儲量為147.9萬噸,可采儲量為128.33萬噸,服務年限為11年。鄰水縣油房灣煤礦采用平硐開拓,走向長壁采煤方法采煤;機車運輸、機械通風和自流排水;采用全垮落法管理頂板,液壓支柱支護采煤工作面。
2與產業政策、區域規劃及環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煤炭工業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鼓勵發展類,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原煤含硫率小于3%,灰份小于40%,不屬于國家淘汰類或限制類建設項目。
國家經貿委2001年6月25日發布《煤炭工業“十五”規劃》規定,以下情況煤炭資源不能開采:一是單井井型低于以下規模的煤礦項目××××××西南和中南地區6萬噸,開采極薄煤層及不穩定煤層3萬噸;二是采用手工開采和穿洞式巷采等落后開采方法的煤礦;三是商品煤達不到國家環保法規要求的各類高硫煤礦;四是礦井回采率低于50%的煤礦。該礦井所采煤層屬極薄煤層,現有開采規模6萬t/a,資源整合后開采規模為9萬t/a,采區回采率為85%,可見煤礦建設符合《煤炭工業“十五”規劃》。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際經貿委、科技部2002年1月30日發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術規定”,“各地不得新建煤層含硫大于3%的礦井××××××,除定點供應安裝有脫硫設施,并達到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用戶外,對新建硫含量大于1.5%的煤礦,應配套建設洗選設施×××××”。油房灣煤礦的全硫量為2.90%,其含硫量小于3%,全部供廣安市熱電廠使用,可見本建設項目是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項目位于鄰水縣甘壩鄉蘇家村,資源整合后年產量為9萬噸,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煤炭工業“十五”規劃》、“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四川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廣安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等。
3環境質量現狀
環境空氣:項目所在地TSP、NO2、SO2 日均濃度計算的Pī<1,不超標,TSP略有超標。項目所在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地表水:油房灣煤礦礦坑廢水排入盧家灣河上游500m和下游1km處水質較好, <1,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Ⅲ類水域標準。
聲環境: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各工業廣場場界噪聲均達標。
生態環境:礦山地表植被較茂盛,礦區內無村民居住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和旅游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文物等保護目標。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礦區在現水平開采時,冒落帶高度為3.41m,導水裂縫帶高度2.45m,彎曲沉降高度174.14m,而在非充分采動情況下最大下沉量為0.438m。采礦不會誘發大面積的采空區、地面塌陷,亦不會使水土流失量出現較大的增加。
礦井開采對地表構建筑物影響不強烈,對井田上方的居民及民宅產生影響較小。
本工程的建設對當地的農、林、牧用地影響不大;放炮對地表建(構)筑物影響不強烈,煤礦開采對地表植被影響很小。
礦井水土防制責任范圍內水土流失量為14.31t/a。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礦井水土流失防制范圍內水土流失現象將會得到很大的改善。
(2)水環境影響分析
礦井污廢水主要來源于工業場地廢水和礦井水。礦井工業場地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礦井所在地無大型地表水。礦井在生產生活中將貫徹“一水多用”的原則,提高污廢水綜合利用效率。只要煤礦按照環評相關要求在采取相應的水污染防制措施后,其對周圍水體污染小。
(3)環境空氣
環境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于粉塵。粉塵的影響主要在工業場地以及矸石場附近,通過灑水抑塵對環境影響較小。
(4)聲環境
生產期間產生噪聲的主要設備有風機、空壓機、電鋸、載重汽礦車和裝載機等。其產生噪聲的各種機器設備均位于廠房或井下硐室內,工程在設計和選型中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設減振墊以消除噪聲污染。各噪聲源在采取環保措施后晝間場界能夠滿足標準。
(5)固體廢物
礦井生產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煤矸石、煤泥、污泥以及生產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產生的矸石1.37萬噸均外運,生活垃圾排放量為37t/a,煤泥25.2t/a,污泥1.5t/a。
固體廢棄物經妥善處理后,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保護措施
該礦井生態保護同時采取兩種措施即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工程措施:在風井棄渣處修建擋墻,將風井下運出地表的棄渣及矸石存放在在擋墻內,不要讓棄渣矸石漫坡滾落或被雨水沖走,造成水土流失。
生物措施:在礦區內植樹造林,是保護環境和保持水土不流失的最佳辦法。
在本井田煤炭資源采完后閉坑時,應拆除地面設施,填平坑口及工業場地后植樹造林,綠化環境。當井田開采完煤炭資源閉坑后,用地范圍內的耕地要復墾。對于工業場地用地應填平工業場地后植樹造林,綠化環境。
為凈化空氣,減弱噪聲,美化環境,綠化是一項有效的措施。本項目設計建設的同時,應加強工業場地,生活區的綠化,多栽常綠喬木及花草。
(2)污染防制措施
鍋爐通過加強管理,按規定使用,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井下產生煤塵,粉塵的作業點,應實行濕式作業和噴霧灑水,對煤坪進行噴霧灑水,在煤倉及裝載點設灑水器進行灑水降塵,防止煤塵飛揚,并在煤坪周圍種植高大的樹木減少揚塵。矸石可用來回填廢棄巷道和采空區充填,剩余矸石,設計在井口附近修建矸石墻堆放在矸石場內,不會對環境產生污染。生活污水的處理本著節省投資的原則,可將處理后的井下水用于場地灑水及汽車清洗用水。產生噪聲的各種機器設備位于廠房或井下硐室內,扇風機本身裝有消聲器,在設計中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基礎設減振墊以消除噪聲污染。礦坑廢水和生活廢水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對當地水環境影響小。
6環境風險評價
在本次風險評價中,主要對炸藥庫爆炸等風險因素作出了詳細論述,并提出防治方案。只要油房灣煤礦按照評價中提出的方法實行和嚴格規范理操作,其各風險因素基本可以避免的。
7公眾參與
本礦井的建設,得到了項目所在地公眾的支持。參與者絕大多數認為采取環境保護治理措施后,本項目的建設對環境影響小,該項目的建設能進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8總量控制及清潔生產
1、總量控制
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建議為:
水污染物:COD1.10t/a,SS3.04t/a,石油類 0.002t/a,鐵 0.43t/a,錳 0.31t/a
固體廢棄物:矸石量1.35萬t/a、煤泥25.2t/a,水處理污泥1.5t/a,固體生活垃圾37t/a。
2、清潔生產
根據《清潔生產標準-煤炭采選行業》(HI446-2008),該礦清潔生產水平一般,需要進一步加強清潔生產。
12環境經濟
龍華煤礦環保投資113萬元,占本次改擴建投資的4.47%,符合煤炭行業環保投資要求。環保投資產生的經濟效益既有經濟效益,更多為間接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3綜合評價結論
油房灣煤礦建設對緩解鄰水縣燃煤供應緊張、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煤礦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四川省和鄰水縣的相關發展規劃,得到鄰水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礦山地表植被較茂盛,礦區內無村民居住,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和旅游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文物等保護目標。其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基本符合響應的環境質量要求。煤炭開采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措施后,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對地表植被破壞較小;污染物排放對環境影響有限,能為環境所接受,區域環境功能不會發生根本性改變。在公眾調查中,其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油房灣煤礦工程的建設是必要的,有利于本地區經濟的發展,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小。在本次風險評價中,主要對炸藥庫爆炸等風險因素作出了詳細論述,并提出防治方案。只要油房灣煤礦嚴格規范管理操作,其各風險因素都基本避免的。
從環境保護角度,油房灣資源整合后,改擴建年產9萬噸煤炭建設可行。
14、征求公眾意見
14.1征求公眾意見的內容
本次公眾意見主要調查當地居民結合煤礦多年開采存在的環境問題和對居民的影響,結合本次評價初稿,對項目建設提出意見,具體內容見問卷調查表。
14.2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http://kmlyo.com網上公示和煤礦現場張貼公告,然后發放公眾意見調查表進行問卷調查。公眾也可以向環評單位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5、公眾意見反饋主要方式
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發表個人意見。
(1)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環評單位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學院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國環評證甲字第3101號)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大坪長江二路174號
郵政編碼:400016
電話:023-67305972
(2)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鄰水縣油房灣煤礦
聯系人:祝平安
電話:13990999055
郵編:644400
16、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方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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