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縣萬昌污水處理工程環評信息第二次公示 受永吉縣萬昌鎮人民政府的委托,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承擔了永吉縣萬昌污水處理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性文件的有關要求,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前,對該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提出環保建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永吉縣萬昌污水處理工程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規模:根據萬昌鎮供水排水現狀和規劃,確定萬昌污水處理處理工程規模為:近期2015年:污水處理廠規模為2000m3/d;遠期2020年:污水處理廠規模為2500m3/d。同時配套鋪設相應的污水排水管道,以完善污水收集系統。本次評價為一期建設內容,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一座處理能力為2000m3/d的污水處理廠;配套建設2.1km污水進廠管線(吉林省養老服務中心至擬建污水廠)和17km 尾水排放管線。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永吉縣萬昌鎮西側0.5km,西側隔農田為張家屯、北側隔農田為韓家村、東側隔農田為朱家村,南側隔沖壓件廠緊鄰長吉南線。項目位于石頭口門水源地準保護區內,擬建廠址周邊300m范圍內無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 二、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揚塵可以通過采取合理設置設備和材料的堆放點,設立臨時建筑材料倉庫。封閉施工場地,經常灑水,禁止大風天氣作業等措施來減輕對附近環境空氣的影響。污水處理廠在運行過程中產生一定的臭氣,主要成份為氨、硫化氫等氣體,對臭氣的防治可采用工程除臭和加強管理,并在廠區內外進行植樹綠化隔臭,采取以上措施后,擬建污水廠廠界處H2S、NH3濃度完全可以滿足二級廠界標準要求。本項目設置100m的環境防護距離后臭氣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2、廢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排水量較小,排水水質簡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生產污水經沉淀處理后,不會對受納水體的水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并且當施工活動結束后,污染源及其影響即隨之消失;運行期由于擬建污水廠處理規模較小,僅為2000t,且出水水質要求嚴格,達到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類標準,污水廠達標后的出水排至鰲龍河,不會改變該河段水體功能類別,其影響較為有限。 3、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是污水廠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擬建污水處理廠建設產生建筑垃圾約30噸,用于廠址低洼地平整。生活垃圾設置專門收集箱,統一收集后運至垃圾站。本項目運行期污泥經脫水后與柵渣、沉砂外運進行衛生填埋處理;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采取了相應處理措施,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4、噪聲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噪聲源有移動式吊車、挖土機、攪拌機及卡車等,具有噪聲高、無規則等特點,聲壓范圍在70—95dB(A)之間。上述施工機械擬采取以下減噪措施: ①選用低噪聲的機械設備,縮小施工期的噪聲影響范圍; ②經常維修施工機械設備,并建立定期的噪聲檢測制度; ③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高噪聲機械設備應盡量安排在晝間。 本項目建成后主要噪聲源為空壓機、鍋爐鼓引風機、水泵等設備,其聲壓級在75—105dB(A)之間,產噪設備經采取選購低噪音設備、降噪、減振、綠化等措施,廠界噪聲可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影響很小。 6、生態保護措施 合理規劃,控制占地面積;按設計標準規定,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面積,施工期間的棄土可用于管線的回填;施工作業結束后,恢復地貌原狀。 三、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和范圍 公眾參與的主要范圍:建設項目周圍的居民、村屯、企業等環境敏感目標,任何關心該項目建設的專家、學者、政府職員、普通群眾。 公眾參與的主要事項:1、對本項目最關心的環境問題是什么;2、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及環保要求;3、對環保審批的建議。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 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以內。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意見可通過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永吉縣萬昌鎮人民政府 單位地址:吉林市永吉縣萬昌鎮 聯 系 人:曹偉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單位名稱: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單位地址:長春市高新北區盛北大街 聯 系 人:田衛 聯系人電話:0431–8554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