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蒼地石場年開采10萬m3建筑用片麻巖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一次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粵環[2007]99號)的要求,現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高州市蒼地石場年開采10萬m3建筑用片麻巖項目 建設單位:高州市蒼地石場 建設地點:高州市山美街道辦蒼地村 項目概況:高州市蒼地石場位于山美街道辦蒼地村,其采礦許可證(4409000830032)有效期于2011年12月屆滿,因礦區開采揭露礦區周圍仍有大量資源可供利用,有良好的生產管理基礎,現經茂名市國土資源局同意延續采礦權,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0°54’43”,北緯21°54’10”,礦區面積0.0203km2,開采標高+125.0m~±60.0m。項目總投資為800萬元,設計開采規模為年開采10萬m3建筑用片麻巖。 二、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高州市蒼地石場 聯系地址:高州市山美街道辦蒼地村 郵編:525200 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668-6674250 三、環評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望江路29號274信箱 郵編:610000 聯系人:郭工 聯系電話:028-85462800,傳真:028-85462800 E-mail:owenkowk@qq.com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根據國家和地方各級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其環境管理要求,結合該項目建設特點和區域環境問題,本次評價以工程分析為基礎,以地表水環境、環境空氣現狀評價和影響預測評價為重點,注重污染物達標排放分析、環保措施技術可行性分析評述,兼顧聲環境影響評價、清潔生產分析。同時也將對公眾參與等做出詳盡的論述,提出充分可行的減輕環境污染的措施與對策,保證公眾利益,實現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和諧。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選址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以下列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反饋方式: (1)直接填寫“公眾參與調查表”。 (2)來電向評價單位或建設單位反饋意見; (3)以信函、傳真形式向評價單位或建設單位反饋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高州市蒼地石場 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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