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重慶市涪陵區環境保護科研所 發布時期:2013年4月4日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2月14日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規定,現將重慶宏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宏聲.碧云天”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予以公告。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宏聲.碧云天 建設單位:重慶宏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涪陵區宏聲大道旁銀監會對面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及規模:地塊用地面積:97446㎡,北面宏聲大道,路幅寬度為32米,建筑退用地紅線10米;東南面是山坡,建筑退用地紅線10米;項目總建筑面積為160173.75㎡,地上面積12647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33702.05 平方米。本次報建地上共分為34棟樓,包括11棟高層住宅、21棟多層住宅,2棟獨立的沿街商業,建筑計容面積共計126679.8㎡。施工期預計24個月。 二、施工期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環境空氣 施工期間產生的粉塵污染,一般情況下,其影響范圍主要在施工區域周圍100m范圍內。施工方應合理組織施工,盡量縮短工期,文明施工;加強對施工機械的維護保養;施工場界四周設置不低于1.8m的硬質密閉圍擋,實行封閉施工、濕法施工;使用商品砼,施工現場不得進行混凝土現場攪拌、燃煤和焚燒垃圾,生活燃料使用天然氣等,最大程度減輕施工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地表水環境 擬建項目施工場區設隔油、沉砂池,施工場地產生的渾濁廢水及施工機械產生的含油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機械養護和降塵,不外排。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含SS廢水經沉砂池處理盡可能重復利用,用潛水泵定期或不定期抽排上清液,并定期對沉砂池進行清掏處理;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就近租用的居民用房內現有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施工廢水貫徹一水多用、重復利用、節約用水的原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不會對地表水水質造成明顯影響。 3、地下水 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總體貧乏,水文地質條件簡單,局部地段存在少量的地下水,水量極小,且不涉及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同時,擬建項目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就近租用的居民用房內現有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不會對地下水水質產生明顯惡化影響。評價要求,必須作好防、排水措施及隔油沉淀池及其配套管網的防滲漏措施,加強截、排水措施的維護與管理。 4、聲環境 擬建項目施工噪聲將對周圍環境敏感點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方必須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運輸車輛限速、禁鳴;高噪聲設備設置在臨時設備房內;盡量縮短工期,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聲影響。 5、固體廢物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土石方棄土,混凝土澆筑、條石砌筑中產生的棄土石,施工廢料以及施工營區生活垃圾等。擬建項目地下車庫、商業用房、住宅樓及宿舍均根據場區地形地貌及地平標高設計,減少了土石方的挖填。施工期土石方能在場區內實現挖填平衡,無建筑棄土外運。施工營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6、水土保持 擬建項目地基開挖、回填等施工活動將對原地貌擾動較大,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發生在基礎開挖和場地平整期間。施工期若不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將產生嚴重的水土流失現象。評價針對項目提出了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三、服務期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環境空氣 擬建項目商業用房均預留公共煙道,服務期可能設置餐飲行業,大氣污染物主要為居民廚房、餐飲業及幼兒園食堂、公共食堂油煙廢氣,汽車尾氣,柴油發電機廢氣,隔油沉淀池及垃圾收集桶所產生的臭氣等。 天然氣燃燒廢氣、居民廚房油煙廢氣擬經集中煙道收集后超屋頂排放;幼兒園食堂、公共食堂及餐飲油煙廢氣安裝靜電式油煙凈化器凈化處理后引入公共煙道超屋頂排放。排放口與敏感點的距離滿足《飲食行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要求。 地下車庫及備用柴油發電機房擬設置抽氣系統將廢氣引至室外排放,排放口避開居民住宅和人群活動頻繁場所,可設置在小區綠地中間,排放口外觀加以美化,使之與周邊景觀協調一致。 生化處理池、隔油沉淀池所在位置避開人員逗留和通行區,臭氣經收集后,引入單獨設置的通氣立管超屋頂排放。 垃圾收集桶位于綠化帶旁,且采用專用的帶蓋的收集容器,對小區內部景觀影響很小,垃圾收集桶應合理布局,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因此,正常情況下,服務期廢氣不會對周圍環境和環境敏感點產生不利影響。 2、廢水 擬建項目將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廢水主要為經營性廢水(主要為食堂、餐飲等商業廢水)及生活污水(主要為住宅樓廢水)。 服務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為3162.98m3/d,進入地塊內埋地設置的生化處理池進行達標處理后進入涪陵污水處理廠處理。該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最終排入長江。 3、噪聲 服務期主要設備聲源有風機、備用柴油發電機、電梯房、排油煙風機等,其工作時會產生一定的噪聲,聲級在60~100dB之間,采取隔聲、消聲、減振和合理布局后,噪聲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環境可以接受。運輸車輛限速禁鳴,嚴格控制送貨時間,嚴禁喧嘩,為避免早上貨物進場時車輛噪聲影響附近居民休息,商家進場時間宜為6:30以后。通過張貼標語等形式引導商家文明經營、顧客文明購物,禁止商家使用高音喇叭為產品作宣傳;水泵、鼓風機等設備基礎采用混凝土固定,鼓風機房安裝隔音門。 4、固體廢棄物 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實行分類袋裝化,由物管每天定時定點清運,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對環境無明顯影響。 餐飲垃圾采用有蓋的專用容器(有蓋塑料桶、箱等)單獨收集,每日定時交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統一收運、集中處理,并按規定交納餐廚垃圾處置費,嚴格執行《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26號)相關規定。 商業門面設置一定數量的帶蓋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對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及時清運,減少蚊蠅滋生和垃圾腐敗惡臭。制定環境衛生責任制度,每天清掃。加強環保宣傳,設立宣傳標牌,提高環保意識。 四、居住環境適應性分析 擬建項目環境適宜性等級為中等。由于擬建項目處于建設階段,難以準確的定量預測和分析評價其居住環境適宜性,因此,評價要求,當房屋出售時,應當將環境影響評價認定的聲環境狀況、大氣環境狀況和居住環境適宜性等級向社會公示,并列為出租合同的告知性條款;項目建成后,應委托環境監測機構對擬建項目實際達到的居住環境適宜性等級進行調查,其結論性意見將作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預驗收)的依據。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符合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為鼓勵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分析表明,無制約項目建設的重大環境問題,只要建設單位嚴格落實本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文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無明顯的不利影響,區域生態環境和城市景觀將得到極大改善,評價認為項目按擬定方案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位于評價范圍內的受項目直接影響的區域。 2、主要事項 公眾應客觀、真實地反映對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提交書面意見時需簽名。 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采用問卷調查方式征求公眾意見,輔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逾期不再受理。 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重慶宏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西南郊 聯系人:夏洪 聯系電話: 13350312608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重慶市涪陵區環境保護科研所 聯系地址:重慶涪陵區興華中路28號 聯系人:帥先生 聯系電話:18716427285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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