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迷惘 于 2016-6-2 16:39 編輯
鄭州綠地會展置業有限公司“鄭州新國際會展中心(一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已開始,根據國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規定,按照公眾參與的工作程序,現公告如下: 1.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鄭州綠地會展置業有限公司“鄭州新國際會展中心(一期)建設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綜保區)濱河東路以東、迎賓大道以南、會展路以西、高鐵南站以北 占地面積:712556m2 項目概要:該項目土地使用權面積712556m2,總建筑面積為430048m2;其中其中地上建筑面積342881m2,地下建筑面積共87167m2;項目綠地面積14251m2,綠地率2%,容積率為0.48,工程主要為展覽中心、會議中心、交通及配套設施的建設。 2.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鄭州綠地會展置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魯遠 聯系電話:13653815660 通訊地址: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濱河東路以東、迎賓大道以南 3.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 聯系電話:0371—87565788 通訊地址:鄭州市金水區農業東路62號27層 4.主要產污環節及環境影響 施工期主要產污環節及環境影響: (1)廢氣:施工期間的大氣污染主要有施工揚塵和汽車尾氣。經采取運輸車輛加蓋篷布、施工期定期進行灑水降塵、運輸車輛禁止超載,不得使用劣質燃料;嚴格執行汽車排污監管辦法相關規定,避免排放黑煙等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施工廢水及生活污水經沉淀后循環再利用或用于施工場地和道路抑塵,不外排。項目施工期建設臨時旱廁,旱廁糞便由周圍農戶拉走漚肥。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施工期廢水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各種施工機械作業噪聲以及各種施工運輸車輛噪聲等。由于項目周圍環境敏感點距離本項目較遠并在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可以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經采取分類管理,施工過程中及時清運建筑垃圾,運到建筑垃圾處理場處理;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應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送城市垃圾處理場處理。本項目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主要產污環節及環境影響: (1)廢氣:本項目運營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餐館油煙廢氣及停車場汽車尾氣。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油煙排放要求,處理達標的廢氣經專用煙道排放。本項目展區車輛進出入口合理綠化,汽車尾氣經大氣稀釋擴散后和綠化帶吸收后,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可以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排放標準,之后進入航空港區第二污水處理廠做進一步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一級A標準后,污水最終排入賈魯河。 (3)噪聲: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源于商業活動噪聲、進出車輛所產生的交通噪聲、中央空調冷卻塔噪聲等。項目噪聲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強綠化、加強管理,再經距離衰減后,對項目周圍環境及自身影響較小。 (4)固廢: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應分類管理,統一收集,每天由環衛部門外運至生活垃圾處理廠進行處理。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污染影響。 5.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寄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意見,參與上述意見的調查。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規定的工作程序,在發布公告信息后將陸續公告建設項目的內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并采取公眾問卷調查等形式來征求公眾意見,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可以發傳真、寄信或發電子郵件給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或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公眾意見征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鄭州綠地會展置業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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